案例介绍
Y先生在某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医疗险产品,在填写投保单时,发现健康告知事项有“高血压及长期服药史”,虽然Y先生有多年高血压病史在持续服药,但抱着侥幸心理,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,完成了投保流程。一年后Y先生因突发急性心肌梗死住院治疗,向保险公司申请医疗险理赔。经保险公司调查,发现Y先生在投保时隐瞒了高血压及长期服药史,最终做出了拒赔的决定。Y先生因此无法获得期望的理赔金,需要自行承担医疗费用。
案例分析
保险合同基于最大诚信原则,投保人需按保险产品的健康告知,去履行如实告知义务,保险公司会按照公平原则承保并履行保险金给付义务。Y先生作为投保人,故意隐瞒病情,未正常履行自身如实告知义务。故意隐瞒关键信息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,不承担赔偿责任。Y先生的做法,作为消费者,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。
富德生命人寿提醒您
对于消费者而言,对于自身公平交易权要记牢心中,除了警惕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时,是否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或不平等条款,更要自身遵循诚信原则,履行如实告知义务,必须做到以下两点:
如实告知:消费者投保时,务必仔细阅读产品的健康告知内容,如实、准确填写既往病史、就医记录等信息。
及时询问:遇到健康告知中不确定的情况,应当主动咨询保险公司工作人员,寻求解释,做出最准确的告知决定。如投保后有需要补充告知的事项,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。